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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才政策】南沙港澳青创30条正式发布

       10月26日,记者从南沙团区委获悉,南沙区正式印发《广州南沙新区(自贸片区)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下称“实施办法”),从实习就业、创业启动、场地补贴、成长奖励、生活保障、创新激励、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支持措施,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在南沙发展,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补贴奖励总额近亿元。值得一提的是,港澳青创企业最高可获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

据了解,实施办法的印发是在南沙区“1+1+10”产业政策体系等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,力求更加接地气、低门槛,以广大基层一线的港澳青年、港澳青创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,精准施策,精准扶持。

实习求职就业都有奖

实施办法精准聚焦港澳青年学业、就业、创业“三业”与“食住行”等现实需求,配套企业政务、城市配套等服务。


对具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18至45周岁的港澳青年,南沙首创学业补贴,为继续学习深造的港澳青年提供最高3万元的补贴。除此之外求职就业补贴可同时申领,最高可领3.3万元。同时在生活配套方面,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租房交通补贴,以及首创医疗保险补贴,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港澳青年每人每年提供最高5000元补贴等;在城市配套服务方面,提供医疗、教育、生活、保险理赔、政策申领等一系列配套服务。


青创企业注册成立即有补贴


针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痛点和需求,实施办法为港澳青创企业提供落户补贴、贷款贴息补贴、场地租金补贴、重大活动补贴、参展补贴、创业成长补贴、1:1参赛配套和政府资助配套奖励等“一揽子”优惠政策。


例如,对在南沙注册成立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落户补贴最高20万元、场地租金补贴每年最高20万元、参展补贴最高10万元、对参赛获奖或获得政府资助并落户南沙的青创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等。港澳青年南沙创业最高奖50万元。对注册成立2年内累计获得500万元以上投资,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年末从业人员中港澳青年人数5人以上的港澳青创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

引荐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


大力支持引荐人与区内港澳青创基地、企事业单位引进港澳青年、青创企业以及港澳活动。对引进实习实践、考察交流、社会融入、文体品牌、创新创业等活动的引荐人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、对引进港澳青年专才、港澳青创企业的引荐人给予更大奖励,奖励资金上不封顶。同时,对招聘录用港澳青年的区内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万元/人的奖励。

在此基础上,南沙还将建设认定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,给予每个基地每年100万元补贴,并在建设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推选一批示范基地,按照工作成效给予每个示范基地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,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为支撑,加快将南沙打造成为港澳青年湾区创新创业的首选地。

来源:南方日报